北京小产权房政策产生原因

2016-07-25   浏览370次    收藏 

小产权房是一种因为城市的房价过高和农地制度不合理,而产生的一种集体性土地出售房屋的房子。小产权房是属于没有保障的房子,因为这种房子一般都是没有土地产权的,是没有房产证的,是一种违法的房屋建筑。这种房屋建筑一般是在一些农村地方才会出现的。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北京小产权房政策的产生原因。


北京小产权房政策


一、出台政策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008年7月15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2010年1月31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




二、产生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以上,就是北京小产权房政策的介绍和产生的原因。小产权房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城市的房价太高了,大部分的人买不起有产权和土地证明的房子,很多的居民没有房子居住。另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土地的用地是比较的多的,很多农民为了盈利,就会将集体的土地拿来建住宅区。但是因为原本是集体土地,所以是没有房产证的,属于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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